尧都区总工会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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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做好承上启下的联系工作。

二、负责对区总工会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系统工会与同级政府(行政)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四、负责公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数据、年报、接待等行政事务。

五、完成区总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

2.负责区工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工会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3.协助做好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工会及区总直属工会领导班子的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作;  

4.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开展“建合格工会创职工之家”活动;

6.负责指导企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民主管理“三级达标”活动,提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7.负责工会先进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

8.兼管区总机关老干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负责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技能培训和技术比武;  

3.负责工会安全生产、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4.负责全区劳模(先进)的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负责指导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负责工会“送温暖工程”,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3.承担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区职工权益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提供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工会参政议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5.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强化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涉及职工权利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等工作;

7.负责职工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8.负责配合全区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9.指导全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女职工素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审查同级及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制度。  

2.督促同级及下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     

3.检查同级及下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害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和离任审计工作。  

7.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审计专业理论、审查实务培训,全面提高审计质量水平。

8.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1.负责全区工会宣传、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劳模(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开展“四有”职工队伍建设,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参与全区文明创建和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活动;

3.组织、指导职工文艺与体育活动的开展,主办、配合全区性重大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及有关展览等活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职工帮扶维权中心职责

1.政策咨询:接受职工有关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2.维权服务:为来访职工提供维权咨询服务;

3.就业指导:接受职工创业就业咨询,提供指导服务;

4.困难帮扶:对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进行登记、审核、救助;

5.大病互助:对参加大病互助的职工进行帮扶;

6.志愿者招募:对社会化工作者进行招募登记;

7.入会指导:对职工入会进行指导;


1、在区总工会领导下,按照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有关困难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教育、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工作,解决困难职工的就业、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2、配合做好有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工会工作,做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3、配合做好有关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4、承担区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工作;

5、完成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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